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香港注册公司能否股权代持,以及香港公司作为股东注册公司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注册公司代持股份有风险吗
注册公司代持股份有风险:如作为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成立股权代持关系是为了规避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股权代持关系存在被认定为无效的风险。
因为法律没有明文禁止的行为,就是允许的,目前为止,我国没有任何一条法律明文规定禁止股权代持,但是股权代持存在着一定的风险,股权代持,一般可以被称为“委托持股、假名投资、或者是隐名投资”,主要指实际的出资人和他人约定,以他人的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的一种股权处置方式。
第一:代持股权一定是有风险的。如果你的股权让他人代持了,这个人从法律上讲,我们的股权就是名义股东的而不是实际股东的。名义股东可以签字,对你的这些股权做一定的处分。比如说:私自主张把你的股权转让给第三人,而且第三人是根据公司的净资产和你所处分的股份相对应的资金去购买的。
一般情况下是有效的。 股权代持有什么风险? 显名股东的风险: 隐名股东不按照代持协议的约定,按协议要求支付代持股权的报酬的风险。 隐名股东未按照规定实缴注册资本,公司资不抵债时,公司债权人要求显名股东承担偿债义务。 如代持股公司涉及司法案件,显名股东有可能会被限制消费或成为失信人。
股权代持协议是合法的。但由于实际出资人不是名义股东,容易面对实际出资人难以确立股东身份、名义股东侵害实际出资人利益、股权转让税务风险等法律风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股东未实际缴纳出资的,股东应当如实缴纳出资后,再进行股权转让。如果未实际出资转让股权的,公司可以向其追缴出资。没有出资占股份比例没有关系,只要合伙人两同意但必须要订立合同。风险就是经营不当或企业负面对自己是有影响的,利益与风险同在。
代持股协议是否合法
1、一般而言,代持股协议只要是当事人双方自愿、平等地协商一致,没有损害他人、集体、国家的利益,也没有违反其他强制性规定的,都是合法有效的。
2、代持股协议也是受法律保护的,但前提要确定合同真实有效;代持股协议就是属于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从而以他人的名义代实际的出资人履行股东的权利,这种情形是可以获得法律认可的。 代持股协议受法律保护吗?只要签订的合同真实有效就受法律保护。
3、代持股协议法律认可,只要符合我们国家协议成立的要求,一般情况下都是合法有效的,比如说内容不能够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且双方当事人必须是真实的意思表示,还有就是不能够侵害他人的利益。 代持股协议法律认可吗?代持股协议法律认可。(1)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
公司股权代持合法吗
1、公司的股权代持是合法的,但是需要注意不能违反《民法典》对于合同的规定。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可以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但是实际出资人有难以确立股东身份的风险。
2、企业股东股份代持合法,只要签署的合同是真实意思表示,并且受到法律保护,那么代持股份就合法。但是近年来经济诈骗的现象比较频繁,故此最为公司股东的实际出资人,在选择名义股东时需要从多方面考虑问题。
3、公司规定股份代持是属于合法的;对于在协商好之后就需要由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进行签订合同,可以约定由实际出资人享有投资的权益,对于名义出资人就可以做名义上的股东。
4、股权代持协议是合法的,根据有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 股权代持协议是合法的,根据有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
5、股份代持是合法的,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6、股权代持协议在法律层面上通常是合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之间签订的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名义股东作为名义股东,除非存在法定无效的情形,否则法院会认定该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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